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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治疗不当行凶 天津中医一附院杀医凶手伏法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一名医生在医院诊室内遭砍身亡一案,曾一度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记者日前从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杀害该医生的凶手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已被执行死刑。

案卷记录显示,该案的凶手王某是一名50多岁的中年男子,平时有点内向,话不太多。因为得了脑血栓,他曾到多家医院看过病。一个周末,他又感觉自己不太舒服,家人陪他到中医一附属医院挂了康医生的号。康医生在仔细查看病历后,认为王某的病不属于自己的治疗范围,建议他挂其他科室的号。但王某表示难受得厉害,坚持让康医生进行治疗,康医生最终给他开出了两次治疗,并在当天进行了一次。回家后,王某感觉治完比以前更难受,认为康医生把自己治坏了,于是对她怀恨在心。在家人的劝说下,王某退了剩下的一次治疗,去别的医院另找了一个大夫。但重新治疗后,王某觉得还是不见效。他更加坚持认为是康医生彻底把他治坏了,而且还是故意的。王某心底萌生了杀人报复的念头。为报复,王某做了精心的准备,他先了解到康医生的出诊时间,又在家里找到一把劈柴用的斧子。

治疗一个多月后的一天早上,王某将斧子藏在外套下,对家人谎称出去遛一圈,然后直奔医院。当时康医生正在为别的病人看病,王某转悠了两小时后,发现康医生回了诊室。他以治疗为借口,和康医生一起进了诊室。之后他关上房门,趁康医生查看病历时不备,拿着斧子朝康医生的头猛砍。康医生受伤后往房门跑,并大声呼救,后因伤势太重倒在地上。怕医生没死,王某又拿着斧子朝她的头猛砍了数下。之后王某将斧子扔在地上,从诊室二楼窗户跳下并受伤,后被民警当场抓获。闻讯赶来的群众也拨打了110报警。康医生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机关以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向市一中院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王某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但辩称被害人给他治疗时故意伤害他的身体。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王某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保障就医 打击医闹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被告人王某在医生采取的医疗方案符合医疗法律法规和医疗常规、不存在任何过错的情况下,不能正确看待医疗效果,毫无理由地怀疑他的病症没有缓解是医生治疗不当导致,采取残忍手段报复行凶,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大,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

结合这起杀医案及当前医患纠纷频发的现状,天津高院联合九部门会签《天津市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深化“平安医院”创建,确保医务人员、就诊患者人身安全,切实保障群众的就医权利,显示了司法打击医闹、保护医患权益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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