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赵荣君 市公安局海河教育园区分局在市公安刑侦局等部门的配合下,近日打掉一个7人盗刷银行卡团伙,并于昨天将缴获的赃款发还受害群众。
去年9月19日、20日,市公安局海河教育园区分局同砚路派出所连续接到两起银行卡被盗刷的警情。经查,两名被害人的银行卡均于9月17日在河北省唐山市被人取走卡内所有整数现金,而两名被害人称从未向他人透露过银行卡密码,但两人在银行卡被盗刷前均在天津某大型超市进行过刷卡消费。随后,专案组对两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民警奔赴河北省唐山市调取ATM机取款视频录像发现,取走两名被害人银行卡内现金的是一名戴帽子、墨镜和口罩的男子,看不清具体的相貌特征。经查,该男子在同一ATM机还取走另外两张银行卡内的整数现金,然后驾驶一辆天津牌照的上海大众牌帕萨特轿车离去。办案民警查询了另外两张银行卡的取款信息,并联系了两张银行卡的持有人,两人也称自己在天津某大型超市刷卡消费过。
民警走访天津某大型超市发现,为数名被害人进行结账的收银员系同一人,该人于2014年底和2015年8月两次在超市从事临时收银员工作,每次不足一月便辞职离开,而该人在超市留下的身份信息系伪造。专案组民警通过对嫌疑男子驾驶的上海大众牌帕萨特轿车跟踪调查,于2015年11月18日深夜,在天津河西区将王某某抓获,当场查获其盗刷银行卡时驾驶的上海大众牌帕萨特轿车、现金10万余元、各种银行卡20余张、手机5部、笔记本电脑1台及其他涉案物品。
经审讯,王某某交代了自己使用伪造身份证应聘天津某大型超市收银员,其间使用在网上购买的“银行卡读卡器”和“写卡器”,在顾客输入银行卡密码时,偷看、记录顾客输入的密码,后通过互联网联系他人复制银行卡,盗刷卡内现金的犯罪事实。此外,王某某平时还通过QQ群、微信群、电话短信等形式联系一些较为固定的犯罪嫌疑人,将自己复制的银行卡信息传给他们,让这些人盗刷或异地购物套现,然后以固定比例分成,一次一结。利用犯罪所得赃款,王某某购买了作案时驾驶的轿车、大量黄金饰品和多部智能手机,多次出入高档消费场所挥霍。在四川、山东、广东、福建等地公安机关的支持下,天津警方随后陆续将团伙成员王某、黄某、杨某某、王某某、蒲某、林某某等6人抓获,缴获“银行卡读卡器”、“写卡器”5台、各种伪造银行卡23张。经审讯,6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参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认了欲利用盗取来的银行卡信息继续作案近100起的事实。经核实,王某某等7人作案后,全国公安机关发现立案78起,涉案金额1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