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李川 刘冬梅 魏彧 刘平 米哲
万文雅代表建议
制定净水机国家标准切实节约用水
“当前,安装净水机的家庭越来越多,但大多数人可能不知道,净水器会造成水的大量浪费。”全国人大代表万文雅表示,净水机利用的反渗透原理,会让净水和“废水”比例达到1∶2甚至是1∶3,也就是说,净化一壶水至少浪费两壶水。“在水资源日益匮乏的今天,我们不能忽视对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为此,万文雅建议,改进净水装置,切实做到节约用水。
万文雅的建议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从源头入手,保证自来水的质量,这是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浪费问题的关键。二是制定净水机国家标准。如果净水机产品净水率过低,那么即便产品合格,但是否真正有利于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特别是在水资源匮乏的情况下,其中水资源消耗过大的产品能否上市销售,都值得商榷。应制定国家标准,得到有关部门的先期认证,这样才能找到安全饮水与节约用水的最佳结合点。三是改进净水器废水排出收集装置或为用户安装废水利用设施,将所谓的“废水”进行再利用。
刘朝霞委员建议
关爱失独家庭 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刘朝霞委员说,正视失独家庭这个特殊群体的存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化解他们心理伤痛,既需要国家政策法规的保障,还需要全社会的关爱。
刘朝霞建议,一是开展失独家庭专项研究,建立全国失独家庭动态数据库。充分利用现有户籍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失独家庭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统计分析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对失独家庭的工作状况、经济状况、健康状况以及地区分布等情况进行分类统计、综合分析、深入研究。 二是完善帮扶失独家庭政策措施。开通“帮扶失独家庭”服务热线,申请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院时要优先安排,全面推广帮扶失独家庭就医的“绿色通道”,建立失独家庭联系人制度,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建立多部门帮扶的联动机制、考核机制。三是做好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工作,公开相关部门具体措施以及完成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状。
吴仁彪委员建议
活跃低空经济 发展通用航空
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吴仁彪委员建议,进一步活跃“低空经济”,加速发展通用航空,将通用航空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纳入国家战略统筹部署。
吴仁彪说,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科学实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被视为“低空经济”,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而我国通用航空事业发展却相对滞后。截至2015年底,我国通用航空飞机数量只有美国的0.7%,巴西的9.6%,南非的16.2%。
吴仁彪建议,一方面,在国家层面成立通用航空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通用航空发展相关事宜;另一方面,加快《航空法》立法进程,加快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在此基础上,制定通用航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国2800个县通用航空“县县通”。
李瑛委员建议
文化“软实力”必须用“硬手段”保障
昨天,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李瑛委员在参加妇联界举行的联组会上提出,要做好文化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中国软实力,必须要在制度建设等方面建立一套刚性指标,让文化工作有“硬手段”保障。
李瑛建议,一是要切实加快文化领域立法工作。尽快通过立法规范文化领域的管理,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二是要切实将文化建设的工作成效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目标之中,彻底扭转文化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状。要将文化发展的各项指标细化量化,将定性评价改为定量考核。要将文化事业发展尤其是公共文化发展的各项指标进行细致的梳理和分析,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指标体系。三是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文化扶贫”。四是要切实加大文化队伍的管理,明确各级文化部门尤其是基层乡镇社区文化管理干部的配备,实打实地把乡镇文化站的专职管理干部配备到位,使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能够真正发挥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受益。
张凤宝委员建议
变“个人所得税”为“家庭所得税”
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张凤宝委员认为,单纯以个人收入作为所得税纳税依据显然有违社会公平,对于多成员家庭,尤其是对于有多位未成年子女需要养育的家庭有失公允。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加紧研究制定方案,尽快对目前我国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进行调整。
张凤宝建议,可以参考一些欧美国家的通行做法,变征收“个人所得税”为“家庭所得税”,即以家庭为征税对象进行征税活动。以家庭所有成员总收入除以家庭人口得出的家庭平均收入为纳税标准,再根据不同地区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研究设定征税起征点,家庭平均收入扣除起征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家庭所得税”可以参照“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制的方法进行征收,以平衡社会家庭间收入水平差异。对于养育二孩的家庭,家庭所得税起征点还可适当进一步提高,以降低二孩家庭养育成本。
孙丰源委员建议
妇女生育带薪休假延长至1年
“我国‘全面二孩’政策已落地,‘延长产假’呼声高涨。”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孙丰源委员说,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做法,适当延长妇女生育假期,形成常态化、人性化制度保障。
孙丰源建议,将妇女生育假延长至1年左右较为合适,这基本符合孕妇生产后身体及生理恢复要求,同时可以顺利度过母乳喂养阶段这个重要时期,有利于减少婴幼儿病变的发生。具体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产妇自愿选择目前的带薪生育假制度,或将带薪休假延长至1年。休假期间也可提前申请工作,所在单位可协商调整工作性质和岗位,但在产后1年内不得干涉其工作或休假的选择。二是休假期间的待遇可调整为产假期(98天)为100%带薪,现行产假期后5个月为80%带薪,此后4个月为50%带薪,薪金主要由单位支出,政府可适当补偿。三是产妇休假时的其他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