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车停高速路摆错“三角牌”违法:罚200元 记6分

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 车辆发生故障需要停靠时,应在车后摆放警告标志(俗称“三角牌”),这条规定相信驾驶人都熟知,但若警告标志摆放距离太近,后方车辆发现标志后也会不及躲避,仍难免二次事故。据交管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天津高速公路沿线已因此引发3起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值得注意的是,警告标志设置不当不仅属交通违法,驾驶人还要至少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停车不摆牌今年引发3起致死事故

从高速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天津高速公路沿线查处违停违法103起,因遇事故或车辆故障等情况后停车未按规定放置警告设施,致后车观察不清,再次引发的致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已有3起。

记者在天津道路沿线随机采访发现,多数驾驶人不知道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属于交通违法。也有驾驶人表示:“知道这样违法,但有时候就忘了。”

摆牌距离不足150米也属违法

交管部门介绍,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报警。根据法律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车,或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驾驶证一次记6分,并处200元罚款;而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则要被一次记12分。

据高速支队事故交警李亮介绍,追尾事故中,一般前车驾驶人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在前车停车但未按规定放置警告设施致后车观察不清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前车驾驶人至少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其中,未放置警告牌和放置距离不到位两种情况,都包括在未按规定放置警告设施的范围内。

高速停车记牢五要素

一是将车辆完全停在应急车道内;二是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俗称双闪灯);三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故障车警告标志牌;四是车上人员下车,迅速转移到右侧护栏外的边沟内,并抓牢护栏;五是迅速报警。当事人违反上述5项之一,都属于存在过错行为,一旦发生二次事故,就要承担一定事故责任。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