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不缴少缴欠缴公积金 企业将登征信系统“黑”榜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表示,对一些企业不缴、少缴、欠缴公积金的行为不仅依法处理,还将有关信息报送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天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违法企业进行信用约束和社会制约。

据悉,根据目前天津公积金缴存规定,对于单位录用或者调入的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之日起30日内到辖区公积金管理部门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月足额汇缴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一些企业不缴、少缴、欠缴公积金的行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辟多条维权通道:1.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等资料向单位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2.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首页“网上维权”投诉;3.拨打12329进行投诉。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