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透视图片
带仿真枪乘火车被拘留
收缴的仿真枪
城市快报记者 张珊珊 从北京铁路局获悉,近日一名旅客因携带仿真枪支进站乘车,被警方依法治安拘留,成为北京铁路局管内,今年春运因携带禁带物品被拘留的第一例。
1月23日,在邢台东站,北京铁路公安局管内的邢台东站安检员,在安检仪屏幕上,发现一行李中显示有疑似手枪状可疑物,安检员立即报告执勤民警,民警迅速控制携带者。“经检查,在其行李箱内发现仿54式金属质地手枪一支和空弹夹一个。该物品经鉴定为枪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具有杀伤力。”北京铁路局相关负责人说。
携带者崔某,男,24岁,辽宁省人,自称从小喜欢枪支,于2015年3月在辽宁某地摊购买该枪,崔某称并不了解该枪支的危害性,4月乘汽车来到邢台打工。2016年1月23日他准备从邢台东站乘坐火车回老家过年时被查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铁路公安部门对崔某处以治安拘留,并收缴其携带枪支。
铁路部门提醒旅客,为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严禁携带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含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进站乘车。凡是违反规定携带严禁物品的,警方将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