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旅客带仿真枪乘火车被拘 放在行李箱安检被发现

安检透视图片

带仿真枪乘火车被拘留

收缴的仿真枪

城市快报记者 张珊珊 从北京铁路局获悉,近日一名旅客因携带仿真枪支进站乘车,被警方依法治安拘留,成为北京铁路局管内,今年春运因携带禁带物品被拘留的第一例。

1月23日,在邢台东站,北京铁路公安局管内的邢台东站安检员,在安检仪屏幕上,发现一行李中显示有疑似手枪状可疑物,安检员立即报告执勤民警,民警迅速控制携带者。“经检查,在其行李箱内发现仿54式金属质地手枪一支和空弹夹一个。该物品经鉴定为枪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具有杀伤力。”北京铁路局相关负责人说。

携带者崔某,男,24岁,辽宁省人,自称从小喜欢枪支,于2015年3月在辽宁某地摊购买该枪,崔某称并不了解该枪支的危害性,4月乘汽车来到邢台打工。2016年1月23日他准备从邢台东站乘坐火车回老家过年时被查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铁路公安部门对崔某处以治安拘留,并收缴其携带枪支。

铁路部门提醒旅客,为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严禁携带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含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进站乘车。凡是违反规定携带严禁物品的,警方将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