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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超市服务细节应提升 物美贴错商品价签

天津日报记者 梁素梅 随着春节的临近,采购年货迎来高峰,记者近日走访多家超市发现,一些超市在服务细节上仍有纰漏,给市民购物带来不便,本报在这里给商家服务提个醒。

坏了的存包柜

超市是自选购物性质,很多超市是不允许顾客将体积较大的包及提袋带进卖场的,自动存包柜这时就发挥了很大作用,然而一些超市的存包柜损坏多日不见维修。

市民孙女士反映:“我经常去家乐福海光寺店购物,该超市自动存包柜数量比其他超市多不少,但许多都是坏的。该超市地理位置好,人流量大,很多人都在存包柜处等有顾客取走包后,有了空箱子再存包,十分不便。”接到市民反映后,1月19日记者来到该超市查看。超市入口处肯德基餐厅附近有两排自动存包柜,约25组,每组存包柜均有数十个小存包箱,记者发现该处区域至少20组存包柜都贴上“存包柜已坏”字样,不能正常使用,很多背包顾客在该区域等待存包。记者来到该店顾客服务台询问为何这么多存包柜不能正常使用,客服人员称不清楚原因。记者在人人乐超市西湖道店也发现多数存包柜同样不能正常使用,呼吁超市尽快将问题存包柜维修。

贴错了的商品价签

大型超市有着上万种商品,货签对位这项工作给超市带来很大工作量,有的超市或因工作疏忽,造成价签价格错误。

读者王先生反映:“日前去物美大卖场葛沽店购物,看到古币牌香油礼盒很便宜,才48.64元,比平时便宜不少,我特意核对了商品价签上商品名称和条形码都和商品一致后购买了该商品,谁知结账后查看小票居然95元,比价签价格贵了一倍。于是我进入卖场将商品价签拍下后向津南区发改委进行反映,相关部门正在调查。”

记者就此问题向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咨询,律师说:“国家《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为价格欺诈行为,也就是我们在超市常见的‘标低结高’行为,如果市民发现上述问题,在拍照取证后可以要求商家退还差价或按照《消保法》进行索赔。”

购物车到不了的停车场

很多大卖场都有自己的地下停车场,然而一些停车场限制购物车进入,给市民购物带来不便。

市民刘女士反映:“我开车去物美超市张家窝店购物,将车停在超市的地下停车场,购买了整整一大购物车的东西,谁知一楼通往地下停车场的电动扶梯停用,扶梯的入口还被焊接多条铁棍阻挡购物车通行,于是只能向好心的清洁工求助帮忙照看购物车,自己一袋一袋地将商品运往停车场。”

记者发现一些没有地下停车场,在地上停车的卖场也有如此现象。在东丽区的新业广场看到,该广场地上停车场非常庞大,可以容纳数百辆车,然而无论从商场的哪个门出去都会有人为石墩阻拦购物车通行,如果停车位置距离门口较远,要步行数十米才到达停车位置,购物多的话更加不便。

记者从一些超市管理员口中了解到,不让购物车推出卖场的原因,一是因为停车场区域很大,有的人将手推车顺手牵羊,放入车内盗走;二是一些人将购物车推到停车区域后,把商品装进汽车后随手把购物车一推,购物车很容易和其他车辆剐蹭,带来纠纷。为此,呼吁更多卖场能更加人性化,允许顾客将购物车推进停车区域,同时也希望市民能更加文明使用购物车,使用后将购物车送还至指定区域。

发票明细不给开

售卖商品开具发票是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多数超市结账小票采用热敏纸,热敏纸由于其不稳定性,日晒、摩擦、长期存放等因素,很容易褪色,索要发票可以方便消费者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在一些大型超市购物后想要开具货物明细发票可不是一件简单事。

市民魏先生反映:“日前在华润万家超市静海店购物,由于该店小票使用的是热敏纸结账,给我出具的小票不十分清晰,于是我来到超市服务台要求开一张购物明细发票,被告知个人抬头不能开具明细发票,只能开食品、日用品等大项。”

接到反映后,记者来到位于东方红路家世界广场的华润万家静海店,购买了多样包装食品,结账后凭超市小票来到服务台开具发票,被告知发票抬头为个人名字的不能开明细发票。当记者询问为何时,被告知是超市规定。记者在华润万家其他门店,以及物美超市黄河道店同样发现该现象。

记者了解得知,麦德龙超市购物后不会出具小票而直接出具发票,所购商品明细均在发票上一一体现。另外,家乐福超市、人人乐超市,由于开票系统与结账系统联网,开具发票时只要输入小票号码发票明细就会自动生成,十分便利。而物美、华润超市,由于小票与发票开具系统不能联网,如果开具明细发票,小票上的品名、数量、金额等内容需要人工一一录入,非常麻烦,致使这些超市服务台不乐意为顾客开具明细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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