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陈忠权 近期,在网上有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并推出了多种理财产品。由于其年化收益率远高于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引起了一些市民的极大关注。为此,金融监管部门提醒: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能理财,市民不要被高息所诱惑。
日前,记者在网上发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推出了多种理财产品,按照投资理财时间长短不同,年化收益率分别达到了6.5%(30天)、8%(90天)、10%(180天)、12%(365天)。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一家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安全有保障,并且采取第三方资金托管方式,可以确保市民理财资金的安全。还有一家声称是小额贷款公司的民间贷款公司也推出多种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也很高,很有市场诱惑力。
一些市民说,目前一些银行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较低,P2P互联网理财又频繁出现跑路,寻觅高投资回报效益的理财渠道非常少。为此,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很快就获得了市民的关注:一是年化收益率较高,二是有金融部门监管,感觉比较安全。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昨天,记者咨询市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机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任何经市金融办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代客理财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内容就是为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服务,为“三农”企业服务,这是它的经营职责范围。如果进行投资理财,就偏离了其正常经营的轨道,属于不务正业,与此同时,理财本身也存在很大的经营风险。另外,市民还要警惕一些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投资者一定要自觉抵制各类高息诱惑,谨慎投资,避免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