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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口岸办下发通知 企业报关信息传输费今年起停收

每日新报记者 陈庆璞 近日,市口岸办和天津海关联合下发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代理报关企业不得向进出口或贸易企业收取报关信息传输费。

通知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更好地服务天津自贸试验区和全市经济发展,在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口岸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天津建设运行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凡通过天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的企业,免交报关信息传输费。从1月1日起,代理报关企业不得向进出口或贸易企业收取报关信息传输费。市口岸办将组织随机检查,对再向进出口或贸易企业收取报关信息传输费的代理报关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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