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受伤农民工治疗费生活费有着落 公司缴纳医疗费

天津日报记者 赵煜 本报2015年12月29日八版刊发《农民工摔伤 赔偿标准难达成》一文,报道了“农民工花合聚发生工伤事故后,治疗费、生活费被一再拖欠,生活陷入困境”等问题。报道刊发后,劳动监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对用工单位滨海津盛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与所有未签合同的农民工补签合同,并要求该公司尽快办理工伤鉴定,确保受伤农民工依法得到赔偿。总承包方中建八局也对“受伤农民工的后续治疗和恢复”做出承诺,并称将违规用工单位滨海津盛公司列入黑名单,解除合作关系。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花合聚得知情况后,高兴地说:“太意外了。现在治疗费和生活费有了着落,我可以安心了。病好后,我还会在天津干活。”

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经过调查后,找到滨海津盛公司负责人,证实该企业确实存在未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属于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责令其立刻整改。监察科将对此事进行跟踪了解,确保农民工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

报道后,中建八局也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在施工人员摔伤后,滨海津盛公司未向该公司进行汇报,私自将工人送至医院治疗。当病人家属找到该公司项目部后,公司才得知此事。公司项目部当即与滨海津盛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其尽快妥善处理其工人受伤事故,并安抚病人家属情绪,要求其缴纳病人的医疗费用,协商处理此事。同时,公司对所有施工现场的农民工缴纳过农民工集体保险,只要在我工地内出现的工伤事故均可以进行相应的工伤补偿。

中建八局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对劳务工用工及工伤处理是有明文规定的,根据公司《分包商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已经将滨海津盛公司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录》,解除与其合作关系,并坚决不与其进行再次合作。

农民工没合同没保险在工地摔伤 赔偿标准难达成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