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周白石 南开区某餐饮公司开业当天热闹非凡,店门挂着“南开区地税局”“天津市综合执法局”“南开区防暴队”等多个写有政府机构名称的条幅。市民质疑,政府机构竟给一家餐饮企业送条幅恭贺开业,这种行为合理吗?
这家餐饮连锁企业位于南开区苏堤路。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开业当天企业门前挂着不少条幅,其中有几个“特别醒目”。通过网友提供的图片,记者看到条幅上印有“天津市南开区地税局”“南开法院”“天津地质勘察院”“天津市南开区防暴队”“天津市综合执法局”“天津市城市绿化一所”等字样,其中不乏一些知名企业的名称。网友于12月23日通过微博将此情况反映给南开区地税局。该局在官方微博上回复:“该单位未经我局同意和授权,也未告知我局,就悬挂了印有‘南开地税’字样的条幅。我局已责成企业撤下条幅,并告知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边是“高调恭祝开业”,一边是官方微博的否认,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辗转找到该餐饮企业经理杨先生,他表示这是误会,连锁店18日开业前,他们委托一家广告公司做点条幅热闹热闹,没想到广告公司未与他们商量便做了这些条幅。“当天南开区地税局工作人员给我打来电话,我听后赶紧告诉员工把所有条幅撤掉,并向他们表示歉意”。尽管杨先生否认这是企业的营销行为,但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张国辰律师认为,这种行为有碍道德,特别是若冒用其他企业名义制作和悬挂条幅用于该企业宣传,还涉嫌侵犯其他企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