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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放孔明灯小心火患 综合执法部门将查处或劝阻

城市快报记者常健 “孔明灯常被人用来祈福,不过它带有明火,放飞后就成了流动的火种,万一飘到有易燃物的地方,多危险啊!”昨天,住在海河沿岸的陈女士向本报反映,圣诞节临近,最近每晚都有人在海河边放孔明灯。

昨晚,记者来到河北区海河东路摩天轮附近,一抬头便望见了一盏孔明灯,由于有风,不一会儿,孔明灯就消失在夜色中。消防支队的工作人员表示,孔明灯不受控制,外焰温度高达300-500℃,一旦未燃尽的孔明灯落在可燃物上,极易引发火灾。

“圣诞节、元旦将至,晚上燃放孔明灯的人肯定会更多,万一引发火灾怎么办呢?”一些市民担心地表示。记者从河北区相关部门获悉,每到节日期间,河北区都会成立由消防、公安、城管、工商、安监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队伍,对海河沿岸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查处或劝阻。

消防部门表示,圣诞节、元旦期间,将在经常燃放孔明灯的区域设置流动警务站,开展宣传工作,并对燃放、销售孔明灯的行为进行劝阻。

“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一旦落在高层建筑外露的可燃物上,极易引发火灾。另外,城区人流量大,也不排除孔明灯坠落对市民造成伤害的可能。”河北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在有关部门对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查处的同时,广大市民也应该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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