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滨海新区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给予新区在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等方面政策及资金支持。
按照《意见》,新区将设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提高人才创新创业的融资便利程度。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符合新区产业导向的企业,可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信用额度支持;对各类领军人才或团队创办的企业,可给予3000万元以内的信用额度支持。开通信贷融资绿色通道,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办理100万元额度的双币种信用卡;博士创业人才可办理50万元“博士通”信用贷款。
创业服务支持上,其中,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新区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1年以上的,由新区给予实际投资额10%、单笔最高50万元的资金奖励;经认定的新区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由新区以政府采购形式提供三年财务管理等专业服务;对新引进的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给予300万元至500万元资金支持。
同时,新区还将完善人才管理机构设置,设立新区人才工作局,建立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为人才办理关系接转、落户、社保卡、出入境证件等事项提供便捷服务。对人才在创办企业、住房安置、子女教育、文化生活等方面实行特优政策,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最大限度为人才提供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