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中新天津生态城发布2016年中小学入学政策的通知

■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购房但2016年报名时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即开发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不再受理入学报名。

■具体政策将在2016年5月中旬正式发布。

■生态城管委会要求生态城内房地产开发商不得进行误导性宣传。

天津日报记者 王睿 孟兴 记者日前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悉,生态城发布《关于2016年小学初中招生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辖区现阶段小学、初中入学政策进行了适度调整。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购房但2016年报名时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即开发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不再受理入学报名。

根据新政策,生态城2016年的招生基本原则与原有政策保持一定的连续性,调整力度适中,将与市区、滨海新区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制度更好地衔接。具体政策将在2016年5月中旬正式发布。生态城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购房人在购房时,应根据自身情况审慎决策。同时,生态城管委会要求生态城内房地产开发商不得进行误导性宣传。

调整后的招生政策主要包括6个方面内容:

1.2015年5月15日(不含)后购房但2016年报名时不具备入住条件的(即开发商未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不受理报名。

2.原业主子女已在生态城就读的,六年内不受理其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报名。

3.申请就读初中的,在生态城购房的基础上,按照天津市及滨海新区有关规定,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

4.申请就读小学的,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购房的,须具有生态城户籍(含蓝印)。

5.2015年10月8日(不含)后购房的,转学生(二、三、四、五、六、八、九年级)不确保学位,视学位情况按购房时间顺序排队。

6.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须按要求在2015年10月到第三社区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完成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