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刘冬梅 “8·12”火灾爆炸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任务艰巨,越是纷繁复杂、千头万绪,越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备受群众关注,越需要“疾风知劲草”的责任意识,越需要无私无畏的担当和作为。
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事故发生后的十多个日日夜夜,无论是集中力量抢险搜救,还是全力以赴救治伤员,无论是抚恤遇难人员家属,还是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命至上、以人为本,始终是坚定不移的立场和方向。切实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根本遵循,就是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维护好每一位群众的切身利益。
群众利益是一块试金石,对群众利益负责,就是对党的事业负责;对群众利益负责,才能体现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执政为民宗旨。群众利益是非常具体的,对群众而言,维护利益不在你怎么说,而在你怎么做,群众只有切身感受到温暖,才能增进对政府、对干部的信任。信任是一种情感活动,赢得信任需要真心和耐心。面对群众的利益诉求,如果推诿搪塞,甚至将问题击鼓传花,固然可以求得一时轻松、周全某些利益,但只能把问题拖延成更大问题,失去群众的信任。因此,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让群众心声得到充分表达,保证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越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积极回应,真真正正把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挂在心上,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付诸行动。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握了群众利益的诉求点,也就把握了做好善后工作的关键所在。从核查群众和企业受损情况,尽快制定救助、补偿政策,到合理合法合规做好事故赔付;从加快受损房屋修缮,质量上不打一丝折扣,到为重返家园的受灾群众创造放心居住生活的良好环境……直面问题、解决问题,深入细致、扛起责任,于千头万绪之中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既考量定力和勇气,也考量信心和智慧。
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稳定的基石,如果没有群众的衷心拥护,什么事也办不好、办不成,办什么也没意义。面对困难和挑战,更需凝心聚力、胼手胝足,更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以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群众期盼同频共振,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群众就会给予更多的信任理解、对未来抱有更大的信心,就能够获得最广泛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