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是历史文化名城,拥有大量的保护性建筑。按照住建部部署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和市文物局共同组织开展全市保护性建筑普查工作,在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普查调研的同时,面向全社会征集保护性建筑信息线索。据介绍,保护性建筑是指已经纳入法定保护体系的各类建筑遗产,以及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各类建筑。此次征集凡符合推荐条件,且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也未列入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的建筑,均可作为保护性建筑的推荐对象。
凡已建成三十年以上,可以体现天津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反映天津地域特色,具有时代特征的建筑;设计、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于所处时代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建筑;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工业建筑;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曾获得过国优、部优、市优奖项的优秀建筑工程;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广泛认同感的建筑作品都可以推荐。此外对建成未满三十年,但符合这些特征之一,突出反映地方时代特点的建筑物,也可作为保护性建筑推荐对象。
本次保护性建筑信息线索征集时间自2015年8月15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止,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以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信息。包括推荐保护性建筑的地址、名称等现状情况,建筑特色和价值等推荐理由,以及反映建筑特色和价值等的照片、图纸和文献等材料。
通信地址:天津市保护性建筑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48号天津市规划局),邮编:300070。
电子邮箱:bhxjzpc@126.com
联系电话:2354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