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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符合Ⅲ级响应重点排污企业限产保排放量削减20%

天津日报记者 张鸣岐 实习生 范予晨 昨天,天津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经预测,天津8月11日至14日空气质量将达到重度污染,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条件,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

根据Ⅲ级响应,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采取限产等措施,确保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0%。停止所有建筑、拆房、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中心城区及滨海新区核心区道路每日机扫,隔日水洗1次,其他区县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1次。加强公交运力保障。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垃圾、秸秆焚烧。

提醒:减少户外活动,倡导绿色出行,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烧纸等行为;减少景观灯光开放时间,缩短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的大型服务设施营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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