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 王婷 文字编辑 任博 坊间流传的央行将为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设限”的消息终于坐实。日前,央行开始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市民以后开立支付账户将严格实行“实名制”,而大多数的账户余额付款都可能要受到单日最多5000元、一年最多20万元的限制。
开户先“看”身份证 用昵称不行了
用昵称在支付机构开户以后行不通了,征求意见稿此次特别强调支付账户的开立要实行“实名制”。也就是说,以后市民办理开户,支付机构会先把市民的身份基本信息记录下来,同时还要通过三个以上的外部渠道进行多重交叉验证。
而这还只是开户的基本要求,如果市民要开立能使用余额进行消费、转账并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综合类支付账户,就要到支付机构或其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完成身份核实,否则就需要通过五个以上外部渠道对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如果只是通过三个以上、五个以下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验证,市民就只能开立消费类支付账户,那样就只能用账户余额消费或者转账到自己的银行账户,而不能购买投资理财产品。
即使市民拥有了综合类支付账户,除了向自己的银行账户转账,名下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一年总共不能超过20万元。如果市民只有消费类支付账户,那么名下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一年10万元“封顶”。如果市民感觉这个限额不够用,就只能选择“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通过银行账户办理。
不用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 一天最多支付5000元
征求意见稿将支付指令验证要素分成三类,一类是静态密码,一类是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及一次性密码,还有一类是指纹等生理特征要素。以后,支付机构可能会采用“静态密码+数字证书”、“一次性密码+指纹”、“静态密码+指纹”等多种验证要素组合方式,对使用账户余额付款进行指令验证。
使用不同的指令验证方式,市民使用账户余额付款的限额也将有不同。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以上验证要素,单笔、单日累计限额就可以由支付机构和市民自行约定;如果虽然也采用了两类以上验证要素,但不包括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那么单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这样一来,市民使用没有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的手机付账,买“大件”就难了。
为了让市民能在小额支付时快速“通关”,支付机构也可以只采用一类验证要素甚至根本不验证,但这样单日支付总共不能超过1000元,并且支付机构要对交易风险“无条件全赔”。
账户充值不能用信用卡
借用支付账户将信用卡“套现”的路以后走不通了。征求意见稿规定,给支付账户充值,市民只能用自己的银行借记卡,不能用信用卡。从支付账户向借记卡里转钱,也只能转到市民提前指定的一张本人的借记卡中。征求意见稿还特别规定,办理这种转账,没有“封顶”限额。不过,市民想要用自己的支付账户给别人的借记卡转账,可就行不通了,只能先把钱转到对方的支付账户,再由对方自行转入借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