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程婷 昨日,天津公安官方微博@平安天津发布通报, 男子刘某使用已报废的联华停车票据,诈骗存车事主并非法获利,被依法行政拘留。据悉,刘某成为7月1日公众停车正式亮相后,因停车收费问题被处理的第一人。
@平安天津通报称,7月16日14时30分,刘某(男,56岁,南开区人)凭某大厦物业公司可经营停车场管理服务的资质,在和平区拉萨道与四平西道交口某大厦机动车停车场,使用已退出路面泊车业的联华停车公司已报废的停车票据收取停车费用。经过群众举报,公安和平分局南营门派出所对刘某依法进行传唤。经审查,刘某对使用报废联华停车票据,诈骗存车事主车费14元的非法获利行为供认不讳。7月18日,公安和平分局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5日。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涉事停车场——位于拉萨道与四平西道交口的福星大厦门口的停车场。现场看到,福星大厦门前的小广场上有20多个用黄线划出的停车位。因为当时下着大雨,记者把车停好,等了一会儿,并没有看到有收费员。不过,记者下车后,旁边一个小房子里突然走出一名身穿绿色T恤的中年男子,“在这儿停车要收费。”“多少钱”记者问。“停多长时间?”“不到半个小时。”“那交5元吧,半个小时5元,交10元不限时。”“有发票吗?”“有。”
记者看到收费员提供的发票上写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盖章处标明“天津市星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费人说:“福星大厦门口的停车场归该大厦的物业管理,不属于公众停车,因此发票也是物业公司开具的。出了这个小广场,马路两边的停车位才归公众停车管理。”
“大概是两天前,警察突然来把他带走的。”提到被抓的刘某,该收费员表示,“他刚上班不到一个星期,是临时工。我们也不知道他为何会拿联华的发票去收费。我们一直用自己的发票,联华的发票不是公司给的。听说他涉嫌诈骗被拘留5日。今后我们会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