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 高立红 昨天早晨,天气晴朗,住在西青区中北镇的市民刘懿丹家的几只小鸟叫得正欢。刘女士打开阳台窗户,阳台笼子里的一只朱雀飞出窗外又飞回,并冲着刘女士叫,如此反复几次,才振翅飞向蓝天,似乎在感谢刘女士的救助。
现在刘女士家还有4只小鸟,都是她在外面拆除鸟网救下的。爱鸟的刘女士从六七年前开始在千里堤鸟市买鸟放生。金钟、朱雀、禾花雀、黄雀,全是野生的,鸟贩子把多只鸟放在一只塑料袋子里,拧紧盖子坐在屁股底下。一些小贩利用刘女士的爱心,将鸟高价卖给她。禾花雀在北方被当作宠物鸟,在南方却是盘中餐,长年有小贩在野外跟踪捕捉。“一只禾花雀,市场上卖8元至10元,小贩卖给我25元左右一只,还说如果不买就闷死卖到南方去。”刘女士说。
去年10月,天津出台关于禁猎区禁猎期的相关规定,明确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景区、湿地、防护林带等禁猎区全年禁猎,禁猎区以外区域,每年3月至5月、9月至11月为禁猎期。刘女士几乎每天到野外巡视,拆除鸟网,或到市场,发现出售野生鸟类的行为,立即举报。有的鸟贩子还出言威胁她,刘女士说:“我不怕,这事必须得有人干,猎捕野生鸟类是违法行为,人类要懂得与自然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