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 胡春艳 陈欣 昨日,市教委下发《2015-2016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天津小学一至五年级的学生每周要上《习字与书法》课,每天要学“写字”15至20分钟,这是多年来天津首次对各年级学生的“写字时间”进行明确规定。
新规:从小学到高中都要练字
为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提高学生书写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写字习惯,“意见”要求,小学一至五年级每周在语文课中要开设一节《习字与书法》课,并保证学生们每天有15至20分钟时间来学习写字。而七、八年级学生则可利用语文、美术或其他学校课程的课时来开设《书法》课,频率为每两周1课时,结合日常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每周至少有1课时写字、书法练习。六、九年级要结合日常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加强写字训练和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应结合学校课程建设,鼓励开发书法课程,纳入选修Ⅱ体系。
减负:严控作业时间保证睡眠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学校要严格遵守课程计划中关于中小学各年级周课时总量的规定,不得突破。要严格控制中小学生作业总量:小学一至二年级一般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四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五至六年级不得超过1小时;初中不得超过1.5小时;高中不得超过2小时。各学校要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学生每日有足够的睡眠时间。同时,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有关规定,严禁滥编、滥印和推销各种教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