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艺人是指在街头的公共场所为公众或路人表演拿手绝活的艺人。
每日新报记者 郝颖 王月焜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城市,过街天桥上、地下通道里,也常常能见到一些人,或拉着小提琴让音乐萦绕广场,或背着吉他自弹自唱,或支起画架给行人画素描,或手持道具展示各类绝活,他们不以伤残、疾病示人博同情,不用粗俗的表演方式吆喝赚钱。不管是路人金钱的馈赠,还是一个微笑、一句赞赏,都让他们倍感欣慰。
宋德林:我不缺钱我很享受
宋德林,今年63岁,因常出现在津城繁华地段拉小提琴,他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小提琴爷爷”。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在营口道地铁站的出站口拉小提琴。在老人演奏期间,不时有人为他拍照,同时也有很多人往他的琴箱里放钱。对于大家金钱的馈赠,老人似乎并没有那么看重,他说:“我真的不缺钱,就是图个乐呵,也很愿意给路人带来欢乐。” 虽然老人很享受这个过程,可令他无奈的是因涉及占道经营等问题,自己经常得与执法人员“躲猫猫”。
寇俊俊:圆音乐梦攒钱出专辑
和“小提琴爷爷”不同,同样在津城街头卖艺的寇俊俊却是抱着明确的“攒钱”目标。他的梦想,就是有一天攒够了钱,开一间属于自己的音乐工作室。几乎是每天下午,小寇都会背着吉他,骑车带上音箱和话筒架,来到福安大街百盛商场前的空地上,抱着吉他在这里唱上三个多小时。
小寇来自青海,今年22岁。他上学时学的是国画,毕业曾在天津的一家画廊呆了三年。小寇整天坐在空旷的画廊里没事做,对他来说是一种煎熬。空闲的时间里,他学习了吉他,帮他走进了充满梦想的音乐世界。“现在我每天也能有一两百的收入,存上一阵子,我就会把我的音乐设备完善一下。”小寇拍拍挂在胸前的吉他,“这琴和音箱都换过了,希望再过两年,我存够钱,开一间属于自己的音乐工作室。那时候就不再上街头卖艺,而是靠制作音乐挣钱,再出一张自己的专辑!”
街头表演带有营利性质需符合相关要求
当怀揣梦想的艺人走向街头,他们的表演让城市生动而有活力的同时,也引出了城市管理的难题。本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街头表演分为个人行为和营利行为两种。其中,带有营利性质的街头表演,则需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要求。
其实,早在去年10月,上海首先尝试为带有营利性质的街头表演“破冰”。通过审核,为8位街头艺人发放了“上海街头艺人节目审核许可证”。许可证由上海市演出行业协会颁发,有效期一个月。首批持证上岗的街头艺人所涉表演领域包括演奏、杂技、魔术、手工等。上海的这一举措,让街头艺人首次告别“游走于灰色地带”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