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 李海燕 任悦 本月,全市的41561名困境家庭儿童得到一份惊喜——他们每个人都领到了第一个月的200元基本生活费。从今年1月1日起,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全市各区县已全部发放到位。预计今年市财政将为此项工作投入资金约9975万元。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发放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天津建立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具有天津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父母双方或一方重残、重病、长期服刑在押、强制戒毒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责任,或其他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境,且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城乡价补联动补贴的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儿童,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200元。这是一项与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符合、与儿童生存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
据天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全市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1月份发放到位,各区县自去年10月启动了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程序,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和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工作,全市总计有41561名困境家庭儿童纳入了儿童福利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