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 日前,记者从市农委获悉: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天津积极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累计流转面积达到130余万亩,约占农户承包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2014年,天津农口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和流转两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一研究,同步推进。市农委与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指导规程》及有关文书文本。按照“前期准备、权属调查、审核公示、登记发证”4个环节、14个步骤,根据农民意愿自主选择“确权确地”或者“确权确股”模式开展登记工作。农业部门专门研发了符合天津实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在全部试点区县、乡镇完成安装调试,有效提高了登记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连续组织试点区县、乡镇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系统操作培训,组织试点村参加调查人员培训。充分利用冬季土地大多闲置时机,积极引导承包土地向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规模化经营主体流转,截至目前,累计建成131个承包土地管理和流转服务中心、37个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30个示范性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