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 常健 市民贾先生要结婚了,他跟爱人选择了一家婚庆公司。这家公司承诺,如签订合同,可以赠送贾先生一台名牌电视,可如今,这台赠送的电视让贾先生有点烦心。
贾先生与婚庆公司签订合同时,选择了一套价值12900元的“皇家婚礼专案”的服务,当时婚庆公司答应赠送一台名牌液晶电视机。几天前,贾先生打开送来的电视机一看,这台电视机身上没有任何产品信息,只有一个“SONY”商标,外包装上也没有任何品牌信息。仔细观察后他发现,电视机上音量调节按钮和频道转换按钮竟然都是假的,字母都是印刷上去的,用手一摸表面非常光滑,根本没有调节功能。此外,遥控器无法控制页面,只有电视机下面的小蓝灯不停闪烁。
那么这台赠送的电视到底是不是正品呢?就此问题,记者咨询SONY公司,客服人员表示,正规产品的机身上应该标有型号和序列号,打开电视后菜单中的产品信息应与机身上的一致。然而,婚庆公司赠送给贾先生的电视机身上没有型号信息,打开后菜单中也没有机器型号,分明就是一台假货。
“拿回家后,就感觉不对,我怀疑这台电视是假的。”贾先生对此很气愤,找到婚庆公司交涉。婚庆公司表示,这台电视是商务机,因属于集体购买,没有发票,同时坚称,电视是真的。
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收到的商家馈赠的附加商品,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消费者有权获得货真价实的商品。如果赠品出现问题,商家应对其实行三包。最终经过协商,婚庆公司收回赠送的彩电,退回贾先生之前交费的定金,并与贾先生解除婚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