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线

首页> 资讯中心> 天津> 正文

公积金移交正式启动 开发区外企职工仍可以申贷

每日新报记者 王月 从本月开始,开发区外资企业住房公积金向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移交工作正式启动,明年2月完成后,开发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将按照全市统一政策提取公积金。届时开发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也可实现正常办理。

据了解,自11月开始,社保开发分中心和承办银行停止办理缴存和支取业务申请,市公积金中心为企业办理职工首月汇缴手续,并为10月增员职工办理补缴,移交单位应在11月底前完成所有移交范围内职工的新开户手续。提取业务按照市公积金管理规定提取,移交期间,职工可在市公积金系统中个人账户余额范围内提取,2015年1月历史数据移交完成后,2015年2月恢复正常提取。目前职工仍可向开发区农行、工行申请公积金贷款,移交完成后可在市公积金中心各贷款承办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需符合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市公积金中心完成首月公积金缴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具有天津常住户口或者天津其他有效居留身份,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条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10多家银行均可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开发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消费类提取:① 购买商品房、私产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自有住房的 ②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③ 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④ 无房无贷职工租房的。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①离休、退休的 ②出境定居的 ③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封存满两年的 ④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⑤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⑥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户口迁出天津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⑧外地户口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⑨ 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⑩被纳入天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家庭成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版权声明

一、凡注明来源为"天津在线"的所有作品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天津在线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

二、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转载声明:如本网转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同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津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jubao@72177.com

今日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