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报记者 郑东红 日前,天津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天津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和《天津质量奖管理办法》,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商贸、建筑等,即老百姓吃的食品、用的产品、买的商品的质量,同时设立天津最高质量荣誉奖项天津质量奖,并予以重奖。
《意见》提出了“质臻至上”的发展理念,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通过食品药品、商贸、建筑、环境等八大领域的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天津经济的质量发展水平。《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16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超过93%、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超过97%、打造“天津品牌”4000个,努力使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走在全国前列。
《意见》确定了品牌创建、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措施,建立质量工作考核制度、设立政府质量奖励机制、完善质量工作运行机制等。《意见》明确提出了天津到2020年建设质量强市的战略目标,综合产品、工程、服务三大质量发展目标,形成了一个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发展体系。强调了加强质量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和目标。通过创建品牌等多种措施, 实施“质臻工程”,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天津质量奖是天津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主要授予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对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的企业或组织。
天津质量奖的评选标准是什么?据介绍,天津质量奖评选参照了中国质量奖的评选标准,侧重质量、技术、品牌和效益四个方面,同时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04)对企业是否达标进行评判。《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借鉴了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的评定标准,为国际上众多国家和地区采用,具有公认的先进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标准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改进以及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规定了对天津质量奖组织的评价要求,同时也是指导各类企业和组织开展自我分析评价、实施改进的工具。在企业和组织引进并实施卓越绩效标准的同时,把那些在质量、技术、品牌和效益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和组织评选出来。
凡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质量上乘,技术卓越,品牌优秀,效益突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都具有天津质量奖的申报资格。
天津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分为“质量奖”和“提名奖”两个级别,每次各评选5个。市政府将对获得天津质量奖和提名奖的企业和组织通报表彰,并对每个获得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同时,获得天津质量奖的企业和组织就好比“火车头”,具有标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