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拨付1500万 修缮10处烈士陵园纪念碑
来源:每日新报
每日新报记者 金学思 在首个国家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从市财政局获悉,从2011年7月起,天津各级财政累计为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资金2400多万元,以解决部分烈士子女生活困难问题。此外,市财政还累计拨付专项资金1500余万元改造10处烈士陵园,修缮加固革命烈士纪念牌。
天津从2011年7月起,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主要包括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发放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753元,农村每人每月434元。据悉,目前天津共有符合补贴条件的烈士子女13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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