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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观一沓人民币近看却是钱包 看着拉风实则违法

每日新报记者 王月焜“远远看过去,好像小摊上摆满了各种面值的人民币,乍看还以为摊主炫富呢,走近才发现原来是人民币外观的钱包,眼睛都被亮瞎了……”近日,有网友反映,逛街时在不少店铺发现了人民币图案的钱包。在商贩嘴里,这些钱包被宣称“有创意、上档次”,殊不知制售这种“人民币钱包”属于违法行为。

在西关大街的市场上,记者看到了销售这种“人民币钱包”的小摊。如果不是仔细观察,记者真的以为摊主把几十张百元大钞摆在了小摊上。“买钱包吗,这多拉风啊,用‘人民币钱包’,包里会越来越有钱。”

记者在小摊处观察了10分钟,不断有人停下来挑选“人民币钱包”。在这家摊位上,除了100元图案的“人民币钱包”,50元、20元、10元图案的也都有,还有的是按老版人民币做成的。“卖得不错,一天能卖20多个。外国的美元、英镑也都有,你随便挑。”摊主介绍说。

对此,记者咨询了金蔚律师事务所贾律师,他说,我国对于人民币的保护,有专门的法律和条例,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贾律师认为,“人民币钱包”属于“其他商品”范畴:“这个条例第44条还规定,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案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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