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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企事业单位将配调解员 首批人员持证上岗

每日新报记者 郭晓莹 “我们宣誓:依法调解、爱岗敬业、热情服务、保守秘密、廉洁自律。”这是在昨天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发证仪式上,首批84名调解员庄严宣誓。

市人力社保局从今年开始启动实施了“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万人培训计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市、区县、街乡镇和委、局(集团总公司)以及商会(协会)、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人事管理人员普遍开展业务培训,采取岗位学习与集中讲授、理论培训与案例分析、业务研讨与现场观摩相结合等方式,提升政策水平和调解业务能力,培训1万名专业调解员。此次首批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和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书的84名学员来自全市65家企业。取得证书后,将承担企业基层调解工作,化解劳资矛盾,协调企业与职工双方利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据了解,市人力社保局今年还启动实施了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谐筑网”行动,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前移劳动人事争议防线,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行业(商会、协会)、企事业单位五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形成全市“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到今年年底,市、区县两级组建由人力社保、工会、工商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及分中心,商会(协会)普遍建立调解组织。到2016年,全市25人以上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且同时具有取得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调解员的,力争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大中型企业配备2名以上、小型企业及事业单位配备1名以上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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