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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建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 预计今年底投运

每日新报记者 梁爽 近几年,天津大力推广使用节能减排的清洁能源,燃气汽车规模发展迅速,预计到2015年将达到40000余辆。燃气汽车使用的车用气瓶属于充装易燃易爆天然气的特种设备,由于压力高、数量多、流动性大等特点,在充装、使用和检验等环节稍有疏漏,就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据悉,天津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有效地控制违法车用气瓶的使用。

“电子监管系统实施之前,车用充气瓶也有相关检测程序,但这种传统的管理方式存在不少问题。”市安监局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气瓶使用频繁,钢印标记易磨损和覆盖,充装时靠人工识别,效率低下;一些车主安全意识淡薄,贪图便宜、节省费用,到未经许可的改装点私自改装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验;一些车主持伪造的证件,真假难辨,加气站无法识别,给无证和非法改装车以可乘之机。而这些问题构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气瓶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为此,天津出台新规。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是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及检验等数据信息录入数据库,并在每个车用气瓶上粘贴一电子标签,在加气前用扫码器对电子标签进行扫描比对,对符合要求的气瓶加气机连锁控制阀开启加气,否则加气机连锁控制阀关闭无法加气,从而有效地控制违法车用气瓶的使用。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共有燃气汽车25000余辆,预计到2015年将达到40000余辆。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的建设需要全市多部门联动。

市安委会决定,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先试点运行、后整体实施的原则,采取积极稳妥的方法,分三个阶段开展。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在2014年9月10日前,建立车用气瓶动态监管系统数据库,搭建连接燃气汽车销售单位、车用气瓶充装单位、检验单位、监察机构等互联互通数据平台,完成3个试点加气站试运行工作;在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市加气站信息化提升、改造,燃气汽车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粘贴工作;在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的建设,全市整体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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