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2月31日电(记者 邓中豪)记者12月31日从天津市交通港口局了解到,经天津市政府同意,天津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试行期一年。
按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1、小客车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0万个,按月度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2、增量指标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5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2%,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88%。3、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不设最高限价,竞价者需缴纳2000元保证金,单位不得用财政资金参加竞价。4、单位增量指标和个人增量指标分别摇号,每月一次。
《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竞价所得收入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12月15日19:00,天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以及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也就是“限购+限行”,天津市给出的理由是控量、防堵、治霾。至此,中国四大直辖市中,已经有北京、上海、天津三个城市对汽车增量实施了限制措施。
天津现常住人口1400多万,中心城区交通拥堵严重,车速较2000年下降18%。今后,天津将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和智能交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