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 张清 通讯员 杨毅 两天前,从河北老家来天津走亲戚的马大爷碰到一件郁闷的事。
当天,马大爷去逛滨江道,逛到将近中午时分,马大爷接到一位老朋友的电话,便和老朋友相约到鞍山西道的一家小饭馆见面。“朋友特别告诉我,小饭馆就在某购物广场附近。”马大爷说,当时,他本来想打车去的,但走到滨江道与南京路交口时发现一处“路牌”,上面写着朋友说的某购物广场的名字,并标注了指示箭头。因为对天津的道路不熟悉,在“路牌”的指引下,马大爷以为下一个路口就是鞍山西道了,于是决定步行前往,结果一走竟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达目的地。
记者调查
山寨路牌离目的地4.5公里
其实,坑苦马大爷的“路牌”并非正规路牌,而是山寨的。这处山寨路牌就位于滨江道与南京路交口,虽然它的大小、颜色,甚至内容、布局模式都与交管部门设置的小型路牌相似,但它上面仅标注了“滨江道”一个路名,下面竟然是某购物广场和某眼镜城的方位。
记者驱车实地调查发现,山寨路牌上标注的某购物广场实际位置竟然距山寨路牌约4.5公里,而某眼镜城也不在附近,至少要过十几个路口。显然,这处山寨路牌真正的功能并不是指路而是广告。
昨日上午,交管局设施处交警来到现场查看后,当即将这面设置在繁华区域伪造成指示标志的广告宣传牌拆除。
交管说法
交通指路牌不指示单位地点
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他们已依法拆除了多面类似的山寨路牌,却总有牌子在拆除几天后在原地设立,仅以中石油桥下标有某洗浴中心名称和位置的山寨路牌为例,交管部门就先后拆除过3次。“需要重申的是,交通指路标志牌仅指示附近道路名称和所在方向,不会指示单位地点,更不会固定在灯杆上。只有设在道路交口、具有110报警点提示功能的街角牌有周边单位名称和位置的信息。”
此外,相关综合执法部门表示,设在户外、道路上的广告宣传牌应由市容管理部门审批,且外观不得与交管部门交通指示牌混淆,否则将一律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