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记者 杜敏 “4月起,网上卖东西必须开发票?开网店也要缴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一时间被解读为针对电商征税的新规。记者昨天从税务部门了解到,4月开始推行的“网络发票”是指单位或个人通过互联网在线开具的发票,与社会热议的“电商征税”是两回事,在收取“网络发票”时,消费者可实时上网查验发票真伪。
“网络发票”并非“网店发票”
根据《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所谓“网络发票”,是指单位或个人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在线向消费者开具的发票。也就是说,今后纳税人可以省去往返于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验票、认证、抄报税等环节,仅使用电脑、手机等设备就能实现在线开票。
上述办法一经公布,马上被市场解读为“为电商征税做准备”。不过,记者昨天就此采访税务部门相关人士时,对方表示,“网络发票”只意味着用新系统开具在线发票,和“电商征税”不是一回事,目前针对电商征税的法律依据还不明确。推行“网络发票”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管理,从源头上解决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同时也为了减少纳税人的办税环节,减轻办税服务厅的工作压力。
发票真伪可以实时上网查验
在昨天3·15征集的消费者投诉中,有关假发票的投诉较此前有所增加。记者了解到,此次推行“网络发票”后,在线开具的发票数据将即时保存在开票系统内。普通消费者在取得“网络发票”时,可以第一时间登录国税网站,按照手中发票的号码等信息,对发票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查验,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消费者有权拒收。